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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昨天傍晚的那场大雨,让青鸟市的空气更清新了。

    青鸟市天河集团总部大楼,总裁办公室内,叶倾铃正在看一本《华夏十大未解之谜》。

    今天是星期一,又是下午一点半多了,要是搁在往常,叶倾铃早就去工作了,才不会这样清闲。

    今天特殊。

    没办法,感冒了,实在不愿意动弹。

    早上一上班,叶倾铃就告诉秘书,说自己昨天周日傍晚去爬山来着,没想到天会下雨,结果她淋雨感冒了,不在状态,转告姚副总他们几个,先替她主持公司的日常工作。

    其实叶倾铃的感冒,也不是太严重。

    主要是气的。

    她活这么大了,还真没遇到昨天傍晚那样的臭男人!

    就因为帮她救了宝宝,不但索要救援费,还把她按在河水里淹了个半死!

    想到那混浊的河水了里,肯定有死老鼠死蟑螂啥的,而且自己貌似也喝了一口——叶倾铃就想吐,大吐特吐。

    在这种状态下,怎么可能还有精神干活?

    “混蛋,我一定不会放过你的,绝不会!所以,你万万不要让我找到你,要不然我会让你死的很有节奏感。”

    咬牙切齿的发了会恨后,叶倾铃接连深呼吸几口气,才强迫自己镇定了下来,从桌角随手拿起了一本书。

    她希望,书中那一排排的文字,能给她减轻郁闷的烦恼。

    直接翻到了这本书排名第九的未解之谜,看了小半段后,叶倾铃才慢慢静下心来。

    传说,在边北省那片连绵起伏的群山中,藏着一口古井,直上直下的深不可测。

    山里有一口古井没什么奇怪的,奇怪的是每隔23年的秋分这一天,都会有三个人跳进去,再也不会上来。

    这三个人可不是普通人,是23年来江湖上最出色的盗贼。

    上千年来始终如此,23年一次轮回,每次秋分这一天都会有三个盗贼跳井,所以那口古井又被称为盗墓。

    盗贼的坟墓。

    谁也不知道盗墓的具体位置在哪儿,为什么每隔23年就会有三个盗贼跑哪儿自杀,但这个传说却一直在当地流传,至今已经一千多年。

    岁月如梭,眨眼间又是23年过去,今年的秋分即将到来,还会有三个盗贼去那边跳井自杀吗……

    看到这儿后,叶倾铃合上了杂志,不以为然的笑了笑,晃了晃搁在桌子上的双脚,刚端起茶杯,房门被敲响了。

    听到敲门声响后,叶倾铃忙把双脚从桌子上拿了下来,双手放在笔记本电脑键盘上,做出一副正在工作的样子,而后才淡淡的说“进来。”

    房门开了,客服前台的小隋走进来,垂首低声说道“叶总,外面有人要见您,小赵秘书外出不在,打您电话打不通。”

    叶倾铃看向桌角的座机,才发现刚才把双脚搁在桌子上时,不小心把话筒趟了下来,随手把话筒放上去“哦,是谁要见我?”

    小隋回答“一个叫秦昭的年轻人。”

    “秦昭?他是哪个公司的?”

    叶倾铃黛眉微微皱起想了想,记忆中对这个名字没啥印象。

    小隋犹豫了一下,才小心翼翼的说“他不是哪家公司的,倒像是来自乡下。”

    “乡下来的?呵。”

    叶倾铃眉头一下疏散开来,带有一丝不屑时,忽然想起这个名字貌似很耳熟。

    她那个未婚夫,好像就叫这名字来者。

    不过,叶倾铃也知道,她那个从没见过一面的未婚夫,这些年一直在国外鬼混,没听说回来。

    嗯,这个叫秦昭的,肯定不是他,而是个同名的。

    想到自己那个从没见过面的未婚夫后,叶倾铃就有些不自在天河集团是你家的好不好?结果却让我来这儿当牛做马的给你打理。幸好公婆对我还不错,全权放手给我。

    当然了,尤其是想到自己给秦某人扛活,其实就是给自己干之后,叶倾铃心中的怨气,就更没多少了。

    芳龄23岁的叶总,别看长相俊美,眼眸清澈的好像人畜无害,但眉宇间却带着让人不敢轻易接近的冷傲,要不然小隋在她面前也不会那样局促。

    所以在她沉吟时,小隋没有敢打搅她。

    说起来也是,叶倾铃那是什么身份呀,别说是乡下人了,就是一般公司的老板,想见她一面也很难女孩子,哪有爱抛头露面,随便是个人就想见的?

    本能的,叶倾铃正要抬手说让那个叫秦昭的走人时,却又转念一想,让小隋带他上来反正今天算是给自己放假了,那就见见他也行。

    总裁集团的一楼大厅,一些在外用餐的员工陆续走了进来。

    大家进来后看向客服前台,都会愣一下那儿怎么站着个叫花子?

    这是个年轻人,乱糟糟的长头发垂下来几乎把双眼遮住,穿着一身冒着汗渍的迷彩服,大热天的脚下穿着一双脏兮兮的大兵鞋。

    谁不知道天河集团,是青鸟市民企的龙头企业,来往皆白领啊?

    这样一个人出现在大厅内,就像一群仙鹤中忽然钻进来个鸡那样,和周围环境格格不入,要多别扭,就有多别扭。

    自凡是看到他的人,无论男女老少,第一反应就是皱眉。

    秦昭却一副悠然自得的样子,反倒用挑剔的目光审视着每一个走进来的都市女郎“吆,这娘们长的倒也一般,不过身材不错啊,前出后翘的,尤其是屁股更是惹人心醉,这要是……”

    客服前台后面值班的小妹看他不顺眼,小声嘀咕道“都混成这样了,还好意思看女人。”

    她说话的声音很低,秦昭却听到了,抬手拢了下垂下来的乱发,咧嘴露出了一口白牙“小妹,你说啥呢?”

    客服小妹没想到秦昭耳朵这样灵,脸儿一红不好意思再说什么了。

    笑容一收,秦昭严肃的说“这位小妹,我得更正一下你的世界观。是,我是混得很惨,但这并不妨碍我也有欣赏美的权力。其实我距离你最近,按说我该欣赏你才对,可你这没发育好的小身板,实在让男人失望。我建议啊,你以后多吃点木瓜啥的,那样对你有莫大的好处。”

    “你、你……”

    哪个女孩子愿意听这样的话啊,客服小妹红扑扑的小脸登时变青,正要发怒时,小隋从电梯内走了出来“秦昭,你跟我来一下!”

    “欧克!”

    秦昭抬手做了个ok的手势,向那边走去时还没有忘记给小妹建议“哦,对了,我有祛除鼻头雀斑的灵药,你要不要——不要算了,至于用这么凶巴巴的眼神看着我?怪吓人的。”

    抢在客服小妹下意识要去抓花瓶摔过来之前,秦昭赶紧跑到了电梯内,问小隋“那个啥,你们唐总要见我了?”

    电梯门一合上,小隋马上就嗅到了一股子馊味,刚要抬手捂鼻子时,却又放了下来,盯着自己脚尖说“是的。”

    小隋是个善良的孩子,刚才放下捂鼻子的手,就是怕伤了秦昭的自尊,自然不会告诉他,叶总其实不想见他的,主要是闲着没事干。

    小隋这个下意识的动作,让秦昭对她生出了好感,也灭了要调戏她的心思。

    叶倾铃的总裁办公室,是在大楼的第十一层。

    办公室的门半敞着,从外面就能看到低着头的叶倾铃,小隋敲了敲房门,轻声说“叶总,秦昭钱先生来了。”

    “嗯,让他进来。”

    叶倾铃双手放在桌子上,目光淡然的看向了走进来的秦昭,只看了一眼眉头就皱了起来,指着他说“s,s!”

    如果秦先生没有打扮成一副叫花子样,脸上满是污痕,叶倾铃绝对能一眼认得出这个叫秦昭的家伙,不正是昨晚差点淹死她、还又抢走她美玉的混蛋吗?

    叶倾铃没有认出秦昭,可后者却认出了她,稍稍一楞后,心中就喊道乖乖,原来这傻瓜妞,就是哥们的未婚妻,叶倾铃?

    嚓,一个视人命为草芥的弱智呀!

    不行,说啥也不能要这样的弱智当老婆!

    心中飞快的盘算着,秦昭抬手往下拉了下乱糟糟的头发(假发),走到沙发前坐了下来,不解的问道“啥,死到铺是啥意思,俺名字吗?”

    “s就是站住,让你站住!”

    看到一个叫花子坐在自己沙发上后,叶倾铃很愤怒哎哟,这可是刚换上的纯羊毛垫子啊。

    “站住?哦,死到铺是站住啊。”

    秦昭这才一脸恍然大悟的样子,瞅着叶倾铃纳闷的说“明明长了个华夏人的脸,却说鬼子话,城里人这都什么毛病啊。”

    “你——”

    叶倾铃更加气愤,刚要让他滚蛋,但看到他已经坐下,沙发垫子已经脏了,只好把后半句咽了下去,深吸了一口气,重新装出淡然的样子“你找我做什么?”

    “你就是叶倾铃?”

    秦昭看着叶倾铃,目光好像雷达似的在她脸上,身上来回的扫动。

    当看到人家的胸脯时,眼神就猛地一亮,接着做了个吞咽口水的恶心动作。

    叶倾铃被他看的心里发毛,赶紧拿起一个文件夹挡在了胸前,眼神一下子凌厉了起来,强压着心中怒火,对站在旁边的小隋淡淡的说“打电话,让老周过来一下”

    老周,是总裁集团安保处的处长,一个复员兵,是天河集团某位副总的表弟,因为为人厚道,工作努力,所以很受叶倾铃看重。

    叶倾铃说话的声音虽然不高,可小隋听了后,心儿却是一颤坏了,叶总生气了,这是要收拾秦昭啊。

    小隋生性善良,看到叶总生气后,就有些着急的瞪秦昭一眼,提醒他别再这么无礼了,随即极快的点了点头,走到门后拿出手机,开始呼叫老周赶来护驾。

    秦昭看到了小隋的警告,不过却假装没看到,笑了下终于挪开了目光。

    叶倾铃那种被色狼盯上的不安感,这才蓦然消失,双眸微微眯起说道“是,我就是叶倾铃。说吧,你找我做什么?”

    秦昭没有回答问题,只是看着她桌子上的茶杯,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“叶总,能来杯水不?赶了一上午的路,真有些渴了。唉,都说城里人没德性,还真是一点也不假,一瓶子破矿泉水就要两块钱。天啊,这不是坑人吗?哦,不对,用你们城里人的话就是坑爹……”

    “打住,打住。小隋,给他倒杯水,用纸杯。”

    叶倾铃见陆宁盯着她的水杯,吐沫星子的乱飞,看架势要过来拿她水杯,赶紧让小隋给他倒水。

    “唉,这个人怎么就这样没眼力价呢?”

    刚打完电话的小隋在心中叹了口气,在叶倾铃那杀人的目光注视下也不敢说什么,赶紧给秦昭接了杯水。

    “谢了啊。”

    秦昭接过纸杯道谢后喝了一口,就闭上了眼睛,不再动弹。

    这人啥毛病?

    看到秦昭足有十几秒钟没有动弹后,叶倾铃和小隋对望了一眼,搞不懂他在做什么。

    又过了片刻,秦昭的喉头才骨碌了下,好像品绝世美酒那样,嘶哈了一声“啊,好水,好水!”

    本以为他喝水要噎死了呢,没想到刚才装模作样的竟然是在品水,气的叶倾铃真想采住他头发把他按在水池子里,最好是便池内,让他喝个够。

    小口小口的把水喝完后,秦昭把纸杯递给小隋“谢谢了啊,再来一杯。”

    小隋嘴角抽了下,看向了叶倾铃。

    叶倾铃不耐烦的摆了摆手,示意她去接水不就是一杯水嘛,等他喝饱了,看我怎么整他!

    接过小隋端过来的第二杯水,秦昭却没有喝,只是端在手里左看右看的。

    叶倾铃有些纳闷了“你怎么不喝了?”

    秦昭眨巴了下眼睛,回答“谁规定手里有水就得喝?如果真这样的话,那送水工还不得撑死?”

    “你——算了,你找我究竟要做什么?”

    叶倾铃被气的翻了个白眼,再也懒得和他啰嗦,只是看向门口,心想老周怎么这么墨迹,还没有来。

    其实从小隋打电话到现在,也就是才两三分钟的时间,除非老周他们长了飞毛腿,要不然不可能这么快就赶来十九楼。

    秦昭嘿嘿一笑“你真是叶倾铃?”

    “刚才小隋一口一个唐总的叫着我,我也问你为什么要找我了,怎么还问我是不是本人,难道你是个聋子?”

    叶倾铃咬了咬牙,强忍着怒火,只好再次点头“是,我就是叶倾铃。”

    秦昭看着她,又问道“你今年23岁?”

    “是,你……”

    叶倾铃紧紧抓着文件夹的右手手背上,有淡淡的青筋突起,心想本总的芳龄也是你这种人能随便打听的?

    正要喝斥他时,却听秦昭又问“身高一米七一,体重55公斤,三围是84,54和85?养了一只叫‘猫咪’的斗牛犬,最爱吃的菜是香椿芽拌豆腐,最……”

    在秦昭说出自己的三围数字时,叶倾铃就勃然大怒。

    叶总的三围,岂是你这种人渣能谈论的?

    可她随后就被秦昭说出来的话给震住了,因为他所说的这些都完全正确!

    叶倾铃虽然是青鸟市最年轻,也是最漂亮的女总裁,不过平时为人却很低调,也不怎么交朋友,除了几个有限的闺房好友外,几乎没人知道她这些特点。

    可一个叫花子似的家伙,是怎么知道这些秘密的?

    他究竟是谁?

    就在叶倾铃目瞪口呆时,秦昭啪的打了个响指“看你现在一脸傻乎乎的样子,就能证明是你叶倾铃了。嗯,我找的就是你。”

    叶倾铃现在已经彻底被秦昭给侃晕了,喃喃的问“你找我做什么?”

    “这话问得好,一下子问到了点子上。”

    秦昭一脸钦佩的挑起大拇指,认真的说“我是你的未婚夫,你说我找你做什么?”

    “什么?你是、是我的未婚夫?”

    叶倾铃彻底的傻掉,小隋也呆愣当场。

    如果秦昭告诉叶倾铃,说他是她的老家的远房表哥,哪怕说俩人是失散多年的亲兄妹——相信院子里也不会当场傻掉。

    可他很认真的说他是她的未婚夫!

    未婚夫是什么玩意儿?

    那可是女孩子的心上人,携手漫步人生路的终生伴侣。

    但叫花子似的秦昭,却大言不惭说,他是叶倾铃的未婚夫——不,大言不惭这个词语,远远无法形容他,得用‘不要脸’这三个字才行。

    “我不是在做梦吧?”

    听秦昭说是自己的未婚夫后,叶倾铃愣了很久,怀疑是做梦。

    是,她是个未婚夫,名字也叫秦昭。

    但问题是,就算叶总用小脚丫去想,也想不到眼前这家伙,会是她的未婚夫秦昭。

    别忘了,公婆家可是亿万富翁,就算那小子再怎么不长进,可劲儿的败家,也败不成这样子的。

    更何况,天河集团还有叶总操持着,业务蒸蒸日上的——那小子除非脑子进水了,才会扮成这样子,来故意戏弄她。

    叶总是真没想到,秦昭还真能干得出来,就为了不愿意给她当秘书。

    尤其是认出,她就是昨晚那个视人命为草芥的无良女后,连她这个老婆都不想要了。

    漂亮,那又咋样?

    善良与否,才是最关键的啊!

    夸夸夸,外面走廊中传来了急促的脚步声响。

    本能的,办公室内的三个人都看向了门口,就看到几个身穿保安制服的男人跑了过来。

    最先跑到门口的是老周,三十来岁,体型魁梧,脸膛黝黑一看就是个能打的。

    “叶、叶总,您叫我?”

    不知道叶总叫自己做什么的老周,飞快的扫了眼秦昭,随即上气不接下气请示叶倾铃。

    老周等人来了后,叶倾铃心中大定。

    因为秦昭也太不要脸了,叶倾铃决心狠狠教训他一下,或者干脆说玩玩他,反倒是不急于让老周把这家伙拖出去了。

    “老周,你们进来,等着。”

    叶倾铃深吸了一口气,强迫自己保持着该有的冷静,寒着脸的站起来,绕过办公桌慢慢走到了秦昭面前。

    正如秦昭所说的那样,身高一米七多点的叶倾铃,这一从桌子后面走出来后,窈窕惹人的身材一览无遗,就是脸色不好看,未免有些大煞风景。

    秦昭有些遗憾的摇了摇头,还叹了口气“唉,铃铃,有什么话就不能坐下说话,非得站起来吗?”

    “铃、铃铃?你叫我铃铃?”

    正要冷笑着说什么的叶倾铃,听秦昭这样称呼自己后,脚下一个踉跄,差点气昏倒在地上,幸亏小隋赶紧伸手搀住了她。

    秦昭满脸的困惑“怎么,铃铃不是你小名吗,难道是我记错了?”

    铃铃确是叶倾铃的小名,可她的小名,也是秦昭这种人随便叫的?

    叶倾铃死死盯着秦昭的鼻子,真的很想一拳打歪了——话说叶也不是那种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,以前在大学三年中,曾经学过跆拳道来着。

    虽然跆拳道基本就是花拳绣腿,不过对付一般人还是有些威力的。

    碍于老周等人在这儿,叶倾铃忍住了,冷笑着低声问道“你确认,你就是我的未婚夫?”

    啥玩意?

    他是叶总的未婚夫?

    站在门口的老周等人,听叶倾铃问出这句话后,也是愣了。

    秦昭才不管这些,吸了下鼻子云淡风轻的笑笑“鄙人回答别人问题,从来都不屑重复第二遍。不过看在我现在心情好的份上,那就破例一次吧。是的,铃铃,你没有听错,我就是你的未婚夫。”

    “你是我的未婚夫?哈,哈哈!”

    叶倾铃第三次问出了同一个问题,随即哈哈大笑,好像听到了世上最好笑的笑话奇怪,我会不认识自己的未婚夫?

    秦昭没有笑,只是摇了摇头,叹了口气说“唉,都说女人笑不露齿,可你连牙花子都露出来了,真搞不懂你该有的淑女风度去哪儿了。”

    叶倾铃的笑声嘎然而止,脸儿一红,赶紧闭上了嘴。

    在叶倾铃咯咯大笑时,老周就挽起了袖子。

    他能从叶总的大笑中听出无比的愤怒,时刻准备着叶总一下令,就会立即扑上去,把那个叫花子似的家伙拖出去,腿子打断——那是不敢的,但扔在外面停车场狠狠教训他一顿还是可以的。

    不过叶倾铃停住笑声后,却没有这样吩咐老周,只是狠狠看着秦昭。

    “我知道你为什么要笑。”

    秦昭放下纸杯,一脸的严肃“无非是看我虽然长的英俊,但穿的实在太邋遢,根本配不上你,觉得我就是痴人说梦。”

    “知道自己是痴人说梦,你还不是太傻。”

    叶倾铃抬手抚额,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秦昭的不要脸了,从牙缝里挤出几句话“秦昭,我先问你个问题,暂且不提你长的多英俊,穿的有多邋遢,也不管你是从哪儿钻出来的,你就说你有什么资格能做我的未婚夫?”

    秦昭傲然道“我能保护你,像一座大山那样,给你遮风挡雨!”

    叶倾铃的脸上,忽然浮上崇拜的表情“这么说,你是个功夫高手咯?”

    “不是……也差不多吧!”

    秦昭点了点头时,叶倾铃忽然抬手,狠狠一拳砸在了他左眼上。

    “哎哟!”

    秦昭惨叫一声,捂着脸出溜下了沙发。

    叶倾铃真是恨死了秦昭,全然忘记她是高高在上的美女总裁,老周他们就在门口,只要她打个响指,他们就会如狼似虎的扑上来,把这不要脸痛扁一顿。

    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,在极度气愤下总会丧失一些理智的,就像叶倾铃这样。

    看到‘高手’连自己的拳头都躲不开,她就更怒了,抬脚就踹了他一脚“你不是功夫高手吗,怎么躲不开?”

    秦昭在叶倾铃的细高跟皮鞋下,根本没有丝毫反击能力,只是抱着脑袋嚎叫“我、我只是一时没防备,我是好男不跟女斗……哎哟,沃曹,你敢踹我兄弟?”

    他不骂人还不要紧,听到他爆粗口后,叶倾铃更怒,抬脚正要对他下巴来一下时,小隋及时拉住了她“叶总,小心别把他打、打死了。”

    “打死了?吓,不会吧。”

    叶倾铃这才反应过来自己下脚好像有些重了,连忙后退几步,厉声喝道“秦昭,你给我站起来!”

    “你先答应别再动手,要不然我真不客气了。”

    秦昭双手挡在脸前,慢腾腾爬上了沙发。

    “还不错嘛,不像要被打死的样子。”

    看到这家伙除了左眼眶发青外,别的啥事也没有,叶倾铃松了口气,语气却更加严厉了“说,是谁让你来诋毁我清誉的?”

    “没有人派我来,我也没有诋毁你的清誉,因为我真是你的未婚——”

    秦昭刚说到这儿,看到叶倾铃右脚又抬起来了,吓得连忙一缩身子“别冲动,先听我说完好不好?”

    “好,你说,今儿你要是说不出个四五六来,别想站着走出去!”

    在秦昭身上得到大自信的叶倾铃,双手抱着膀子,一脸傲然的望着他,就像在审罪犯。

    秦昭根本不敢和她对视,盯着地板喃喃的说“我有个兄弟,跟我同名同姓,他是你的未婚夫,前些天他……”

    “闭嘴!”

    听秦昭提到自己又成了另外一个人的未婚妻后,叶倾铃更怒,抬脚就踹了他腿子一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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