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体
背景
   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
    福余卫白音坐在上首,以下依次是各方的主要将领。

    “阿古达木,听说你的侄子布和也要参加大赛?”白音双手扶膝,笑吟吟地问道。

    “是啊!银琦是我看着长大的,是个好姑娘,又是咱们朵颜三卫的女王,只有咱们草原上最了不起的英雄才配得上她。布和是我们泰宁卫骑射、摔跤地第一把好手,呵呵呵,苏赫巴鲁未必就能赢得了他”。

    白音淡淡一笑,说道:“英雄不是说出来的,是凭本事拼出来的,布和要是能赢了苏赫巴鲁,我白音会为他献上真诚的祝福!”

    “哈哈哈哈,那我就在这里先谢谢你啦”,身如雄狮,头发已经花白的阿古达木一捋胡须,老实不客气地接受了他地祝福,白音一窒,继而冷冷一笑,扭过了头去。

    练指挥坐在一旁,将两人的明争暗斗看在眼里,他故作不知地扭过头去,一边端起奶茶浅浅地啜着,一边逡巡着目光四下观察。

    冗长地仪式结束了,围拥在高台附近的牧民和部族的战士都虔诚地跪在地上默默祷告,部族的首领们也都结束了交谈,一个个双手合什,默默地念叼着什么,估计是一些祈愿祝福的话。

    活佛从高台上下来了,大红袈裟的喇嘛们举起了长长的鼓号,在震耳欲聋的号角声中,他被银琦率领着各部头领迎进了营帐,高据上座,并向他敬献了哈达和酥油茶。

    随即,银琦按着短剑踏上了高台,那柄剑是她与崔莺儿交换的礼物,这柄剑本就适合女性使用,而且锋利无比,于是便成了银琦贴身佩戴的宝剑。

    银琦的声音虽然清朗,实际上听到的只有高台附近的人,但是所谓的那达慕大会套路牧民们都是耳熟能详的,大家最关心的是女王将在那达慕大会上择婿的事,现在经由银琦亲口证实,牧民们迅速传来,整个赛场开始处处传出欢呼之声。

    那达慕大会在几声清脆悦耳的响鞭声中开始了。

    第一项赛事是赛马。蒙古人是活在马背上的民族,马术是最被他们看重的一项求生、战斗技巧。就象汉人要考八股。进科举一样,一个善于驯马、赛马、射箭、摔跤地男人,才是草原上的英雄。

    杨凌以为所谓赛马就是一帮人骑在马上,有人一声令下便一轰而出,跑到预定地点再绕回来,最先到达的人便是头一名,想不到这赛马还分走马、颠马和快马三项。每一项合格的人才能参加第二项比赛。

    那位活佛和大喇嘛们仅是祭典活动就闹腾了一个上午,下午只有一项走马大赛,本来兴致勃勃站在帐外观看的杨凌只瞧见上千号人骑着马,在草原上如闲庭散布一般慢悠悠地前行。实在是无聊之极,恰好昨天睡眠不足,这顶比赛又没什么风险,他打个哈欠,便回帐中睡觉去了。

    外边,那些参赛的牧民仍在小心翼翼地行进着,他们什么民族都有、什么岁数都有,一个个身着自已最华丽、最干净的一件袍子。扎着彩色

    腰带,头缠彩巾。骑着洗刷的干干净净、毛发发亮的骏马,在事先设好的一道道小小障碍物间灵巧地行进。

    不需要报名,这里也没有会务组来受理报名,只要牵着你地马赶到起点,那就算是参赛人员了,也没有裁判。所有的牧人都是裁判,如果哪个人操控马匹不够稳健、灵活,碰倒了地面的小旗子、小栅栏,那么根本不需要有人指出,参赛者会自已退出比赛。他们敬畏实力,也尊重实力。没有人敢厚颜继续下去

    成绮韵见杨凌回帐,便也随了进去,轻轻给他捶着大腿,温声絮语地陪他闲聊着,直到他躺在狼皮褥子上睡熟了。才为他轻轻披上一件袍子,吩咐人把毡包上耳洞似的小窗子遮帘都放了下来。这才独自回到帐前的巨伞下。

    成绮韵舒服地在一张大椅上坐了下来,上边有一个巨伞,挡住了阳光,她的脸上还是又系了一块雪白的丝巾,只露出一双魅惑众生的美眸。不但要挡阳光,还要挡风尘,成绮韵对自已娇嫩地肌肤爱惜的很呢,就连那满月似地丰臀下,都垫的软硬适度,十分的舒适。

    伸手一招,立即有人捧上一杯雨前龙井,成绮韵笑眯眯地接过茶,轻轻抿了一口,眼睛注视着渐渐走到面前的那些骑士。

    她看到崔莺儿了,左右是封雷和荆佛儿,看得出来,前后左右还有许多人是崔莺儿的部下,因为那些骑士,都在有意无意地护住了他们三人,阻止别人有意靠近,挤迫她们的战马犯规。

    这种大赛,如果仅仅是为了争取一份荣誉,或许不会有人作弊,但是如果比赛地赏金是一个如花似玉的美人儿,和一个势力庞大的族群、一个王爷的尊荣,那么就不会有人吝于搞些阴谋诡计了。

    那些大家族的少爷们,都带着大批的随从参加,他们地使命就是尽量破坏别人马匹的稳健前进,包括自已主子前路上如果有不好通过的地方,那就主动迎上去犯规,把彩旗踢开。所以这一场看似很乏味的比赛,对场上的人来说,仍是紧张无比,一千多名参赛者,现在路刚刚走了一半,所余已不到一半

    一个普通牧人打扮地汉子匆匆走到了营帐边,似乎在索水喝。对于没有敌意的客人,草原上地习俗,都是要尽心竭力予以招待的,在这赛场旁也不例外,有人递过了一个牛皮水袋,那人就唇饮水,然后在举袖拭唇的时候,对成绮韵低声道:“板升城主艾慎没有参加那达慕,他带着一些人分几路前往各部族留守朵颜城和城外驻地的地方,说是收购皮毛等物,不过也没见他做成几桩生意。”

    朵颜城平时本来就是不设防的,这次由于三卫的重要人物全部齐集朵颜城,这才实施了严密的戒备。现在三卫首领到了草原赛场,朵颜城便撤销了警卫,允许族人自由出入。

    成绮韵优雅地点着头,就象是正在赞赏骑士们的马上功夫,薄纱下的嘴唇却一动一动,不时由轻软的白纱贴出樱唇那动人的唇形:“叫咱们的人小心些,其他几路都不要管,只盯着艾慎,一有机会,就把他给我弄回来”。

    “是!不过他手下地人看来个个功夫不弱。他出没的地方又大多是比较热闹的所在,要擒他相当不易”。

    “你们自已想办法!艾慎必须毫发无伤地弄回来,他手下的人死活不论。如果有别人看到,不管他是哪一部的人,哪怕是大明的官兵,杀!”

    白纱轻轻一拂,似也被那个杀字惊了一吓,那牧人打扮的汉子神情一凛,肃然道:“是!属下一定竭力完成任务!”

    他把牛皮水袋还给站在帐边的人,向他弯腰施了一礼。转身匆匆走开了。

    成绮韵掀起白纱,把杯凑到唇边却又停了下来,那双澄澈的美眸,攸然瞟向远远的那顶巨大地女王毡帐。

    赛马者们正在慢悠悠地前行着,犹如一个个踽踽而行的旅人。从他们的身影缝隙中望去,那顶可汗规格的巨帐前只是立着数十个标枪般笔直的带刀侍卫,女王和三卫首领都没有露面。

    成绮韵的唇角勾起一抹耐人寻味的微笑:“看来今天是没有好戏看啦。每一只蝉,都在努力地想做螳螂。可是赛期一共只有十天,总会有人按捺不住先跳出来的”。

    她忽然掩唇打了个哈欠。昨天比大人睡地还晚,她也有点倦了,但是一想到将要发生的事,她却兴奋起来。

    有时候做点邪恶地事,其实是蛮有快感的,可惜在杨凌的约束下。她已经改邪归正许久了,这一次难得当然得玩一次大的!她的眸子亮了起来。

    一个年轻的骑士不幸扭了下头,看到了伞下懒洋洋地偎在椅中地成绮韵,看到了肥大的蒙古女袍都掩饰不住的曼妙身材,还有她那双晨星般的眸子,一个失神。他的马蹄踩翻了一面小旗子,骑士懊恼地一捶脑袋,悻悻地拨马闪向一旁。

    成绮韵“噗哧”一笑,眼睛变成了两轮弯弯的月亮,瞬时间那狐媚地眼神又勾住了两个‘不幸’转过头来的骑士。他们也失去了参赛的资格

    整人,真的是一件很好玩的事儿。成绮韵就象一个淘气地孩子,那对剪剪双眸,又瞄向了下一个骑士

    第三日是赛马的日子,经过走马和颠马比赛,如今所余地选手只有两百多人,这其中实际的参赛者已经不足二十人,余者都是他们的辅助者,是用来为主人在比赛中创造有利条件,从而一举夺魁的助手。

    崔莺儿这一组只有她和封雷、荆佛儿三人闯入了马术比赛的最后一关,他们在前两项比赛中表现出的高超骑术,已经引起了各个部落的注意,而他们公开的身分:来自斡难河流域的塔卡部落,更引起了人们的诸多猜测。

    塔卡部落原本是伯颜辖下,瓦剌夺取斡难河后又沦为瓦剌的人,现在那里成了白衣军的天下,塔卡部落已经和各个部落失去了联系,没有

    人知道他们的下落。

    据他们自已说,整个部落在白衣军闯入斡难河草原后,已经东迁,逃至大兴安岭一带。现在他们是一个自由部落,已经不再隶属于伯颜或亦不剌,来这里参加大赛,是为了融入朵颜三卫。

    草原上的部落不断地更换领主,择选最强势者追随,并不是一件丢脸的事,也不会受到别人的岐视,他们肯投靠过来,是承认朵颜三卫是足以和伯颜、火筛这样的强者相抗衡的强大部落,这是一件令朵颜三卫的牧民们感到自豪的好事。然后他们展示出的矫健身手,自然也不免被有心夺取胜利,与女王联姻的各个部落的忌惮。

    崔莺儿梳理着战马的鬃毛,正在做着赛前的准备。这一场比赛,她的胜算在封雷三人之中是最大的,因为她的体重最轻,这在长达七十里地的奔涉赛跑中,对节省马力至关重要。

    马是好马。各部落进入决赛地汉子,每个人的战马都是强健有力、脚程出众的好马。他们的马都是千挑万选,选出的最好良驹,并且在二十天前就开始每天吊马,用马桩子每天把马高高地吊起来,每天限制草料的数量、饮水的时间,之后就把马在马桩子上高高吊起来,使马掉膘,马体变轻。

    福余卫一位贵族的夫人,穿戴着最华贵的服装和首饰。提着祭祀奶桶,走到了出发点前。交头结耳、轻松谈笑的骑士们立即肃穆起来,纷纷牵起了马缰。马匹不备不备鞍辔,骑士不穿靴袜,他们个个身着色彩鲜艳地衣袍,头束红色绸带。

    草原上一片寂静,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那位贵妇,年逾五旬的贵妇人走到骑士们面前。蘸了一点圣洁的马奶,对着天地敬献泼散。仰天祷告片刻,忽然拔高嗓音,发出一声高亢响亮的号子。

    “轰”地一下。百余名骑士如奉将令,他们立即飞身上马,稳稳地落在光滑的马背上,扬鞭竞驰、争先恐后如箭矢齐发。马群象潮水一般。泼向碧绿连天的大草原。

    “呜~呜呜~~~”牛角长鸣,各个部落的牧民呐喊助威,声震原野,朵颜卫中最出色地歌手用蒙语唱起了嘹亮的赞歌:“它飞过路旁,人们来不及观看,奔驰起来四蹄一尘不染。好似欢跳地黄羊,又象出笼的飞鸟,鬃毛如同青草随风旋转,毛色就象射在水面上的光环”。

    歌声还没有唱完,那一百多名骑士已经消失在草原的尽头。杨凌担心地站在帐幕边,眺望着远方。天空是青苍蔚蓝的颜色,无边无际,一片茫茫。微风象温柔的手拂过无际地野草,沙沙的声音中,绿色的波浪此起彼伏,根本看不到一点人的影子。

    留在耳边的,只有那袅袅的、未尽地歌声,让人看着这广阔的天地,听着这高亢的歌声,情不自禁地把心胸,悠然飘向那肉眼看不到的远方

    草原上的人富有侵略性,或许也和这样地环境有关。辽阔无垠的草原,让大部分草原人拥有了广阔地胸襟和豪迈的气派,产生了探索草原尽头的渴望。这探索驱使他们不断地流动向远方。如果是个人的行动,这种行为那就是探险,如果是一支强大部落,那就是侵略!

    当红娘子、布和、苏赫巴鲁等人正如离弦的箭一般,驰骋在草原上的时候,远远的,在在鞑靼、瓦剌和红娘子三部势力接壤处的和林,正有一个瓦剌部落在草原上悠闲地放牧。

    发源于杭爱山脉南麓的鄂尔浑河经过这里,再拐向北方与色楞格河汇合注入贝加尔湖,所以这里水草异常丰美。这个季节正是雨水充足,河水充沛的时节,前几天刚刚下过一场大雨,洪水冲垮了河上的桥梁,本来驻地在河西的这个部落只得暂时留在河东了。

    不过他们本来就是到处流浪,即便桥梁被毁,他们也可以向南方走,沿河绕回他们的部落,之所以没有这么走,是因为南方已经接近了鞑靼人的势力范围,做为瓦剌的一个部落,双方现在已经箭拔弩张,他们不想去冒这个险,于是他们就在河边驻扎下来。

    桥很快会修好的,这里的桥年年修,都是那种很简易的桥,一遇洪水便被冲垮,等到来年再重新修起,并不费什么事。此刻的天气非常好,和煦的阳光下,羊群象一朵朵白云,在青山绿草间轻轻流动,天上的白云也应和着,缓缓滑过湛蓝如蓝、澄澈如湖面的天空。

    阿木古朗让一些年老力弱的人在山下放牧着羊群,他带着百十名族人爬上山坡砍伐木头,准备搭建木桥。锋利的铁斧铿铿地响着,雪白的木屑横飞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

白天

夜间

浅粉

护眼

青春